最近看的小说
◎ 在
我发现自己可以很长一段时间都不碰一本书,但偶尔拿起书来读的时候又可以读得很认真,并且希望就这样一直读下去,即使所读的书不是十分的好。说一说我最近读的几个小说吧。
首先是余华的短篇《鲜血梅花》。这是在我们的教材《中国现代文学作品选》里的,我们有很多这样的“作品选”,特点是又厚又贵,等到毕业的时候还象四年前一样新,然后5毛钱一斤当旧书卖掉。回到《鲜血梅花》,这个名字我挺喜欢,小说也并不难看,至少我觉得比他的长篇好看。小说说的是一个虚弱的毫无武功的男人阮海阔受母命为父报仇,他毫无方向四处漫游在江湖中寻找杀父仇人,最后这种寻找却恰恰使他错过了仇人的荒诞故事。整个小说中几乎没有对阮海阔的心理描写,直到小说结尾才写他“感到内心一片混乱”。余华用一个古典武侠小说的外壳写了个很“现代主义”的故事,在当年可能先锋了一把吧。我想起了当年我所热爱的他的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,以及后来让我十分感动,却不会再读第二遍的《活着》。从初出茅庐的《十八岁出门远行》,到《鲜血梅花》,再到《活着》,不免让人有些感叹。
第二个是鲁迅小说全编插图本里的《铸剑》,非常诡异,也是关于复仇的故事。故事是这样的,国王的妃子抱柱生下一块纯青透明的铁,国王知道是异宝,遂命铸剑名工铸成剑。然后杀了铸剑工。这名铸剑工之前就料到自己必死,于是私自铸成了雌雄两剑,只将雌剑交给国王。十六年后,铸剑工的儿子眉间尺背着雄剑上城复仇。但是国王马上发现了,下令捉拿他。这时候出现了一个黑色人,(小说形容他“黑须黑眼睛,瘦的如铁”)说他可以替眉间尺报仇,但要眉间尺交出自己的头和剑。眉间尺用剑削下了自己的头。黑色人拿了剑和头,“对着那热的死掉的嘴唇,接吻两次”。之后黑色人声称自己会玩一种空前绝后人所未见的把戏,遂被王宫中无聊的国王召进表演。黑色人又称这个把戏“必须在金龙(国王)之前,摆一金鼎,注满清水,用兽炭煎熬”,国王当然都照做了。黑色人将眉间尺的头放入鼎中,待到水沸,黑色人唱一首呜呼呜呼的莫名其妙的歌,人头就开始起舞,鼎中出现了种种奇观。(小说中有很多不动声色的渲染,读到这里我已经非常紧张了)接着黑衣人引诱国王至鼎前,趁机掣剑将国王人头劈入鼎中,鼎里的两颗人头就开始互相死命撕咬起来。看看国王咬定了眉间尺,几乎要把他蚕食进去,这时候黑衣人用剑把自己的头也劈入了鼎里。两人终于合力将国王咬死,然后他们的头也沉入水底,死了。王后大臣们分不清楚哪颗头颅是国王的,遂将三颗头一起落葬。故事完了。这篇小说虽然是重读,在看的过程中一样令我毛骨悚然,一颗心悬着,好像在看恐怖片。这篇在鲁迅的小说里面算是比较好看的了,唯一令人感觉有些遗憾的是,悲愤的鲁迅终究忘不了借黑色人之口说出了这样两句话:“仗义,同情,那些东西,先前曾经干净过,现在却成了放鬼债的资本。”“你的就是我的;你也就是我。我的魂灵上有这么多的,人我所加的伤,我已经憎恶了我自己!”
第三个要说的是弗兰纳里·奥康纳的短篇《好人难寻》。这是在1979年出版的《当代美国短篇小说集》里的,书都发黄了,朋友那借来的。我对奥康纳没什么了解,据我朋友说是个短命天才,姑且不论这些,《好人难寻》是很好读下去的。小说是那种写实的风格,笔法幽默明朗,到后来遽变成悲剧。还是从故事情节说起吧。老奶奶和儿子一家六口开车去佛罗里达州旅游。这个老奶奶非常之啰嗦,其啰嗦程度大概比的上唐僧,家人都不耐烦她。她的孙女这样说她:“就是给她100万块钱,她也不愿意呆在家里。她呀,总怕错过什么没看见,反正咱们上哪儿,她必得跟着上哪儿。”她在出发前穿上自己最华丽的服饰,万一发生意外,人家都会看出她是个贵妇人。她还把自己的一只老猫带上,怕离开的三天想念它,结果这只猫导致了他们的车翻进沟壑。祸不单行,这时候他们又遭遇了联邦监狱的逃犯,那个自称不合时宜的人,以及两名同伙。老奶奶在报纸上看过新闻,认出不合时宜的人,非常惊讶,竭力讨好和劝说他。这时候写的非常精彩,人物对话,场景描写,都是那么回事,我看到这里也很紧张,不知道下面会发生什么。他们先后将老奶奶的儿子和孙子,儿媳(她怀里还有个婴儿)和孙女带到树林里枪杀。只留下老奶奶和不合时宜的人还在说话,老奶奶已几近崩溃,他们还在谈“耶稣有没让叫人起死回生过”。接下来写的是老奶奶的死。老奶奶看到不合时宜的人脸歪扭着,离开自己的脑袋不太远,仿佛要哭似的,她便小声的说:“唉,你也是我的一个孩子,我的亲生儿哟!”她伸出双手,抚摸他的肩膀。不合时宜的人猛地闪开,好像让毒蛇咬了一口,朝她胸口砰砰砰连开三枪……然后同伙说,这个老太太也真够贫嘴的,是不是?“她要是一辈子每分钟都有人没完没了地冲她开枪射击,”不合时宜的人说,“她也许会成为一个好女人的。”挺有趣,同伙说。“住嘴,”不合时宜的人说,“人生根本没有真正的乐趣。”小说完了。当时我读完感到非常激动,很想找我的朋友来聊一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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