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海盗》第一期

 


我健忘
◎ 离


  第一次发现自己健忘,是我还在杂志社工作的时候。那时的工作很忙,也极其琐碎。一边要跟作者约稿,想选题策划,一边还要修改稿件,还有每周一次的会议,挑选读者来信,逢年过节搞一点特别的活动,又因为是电脑类杂志,做给学生看的,偶尔还有一些小范围内的比赛,杂志社可用的人手又不多,那个时候就更忙了。

  而在完成这些工作之前,我有一个习惯,就是把每项工作,按照时间顺序,一条一条写下来,排列在本子上。我现在还能找到那个本子。一个很小的长方形记事本,活页,有些已经被我当便条撕掉了,封皮也旧得像在沙堆里磨过。从这个本子就可以看出,我那段时间每天都在做些什么。每完成一项工作,我就会划掉一行字。本来,这也是正常的,因为除了我,另外的两个编辑也有一个本子。只是可能我们记录的方式不太一样。

  有一天,我正一边想着接下来要做什么,一边往记事本上写的时候,我突然产生了一个疑问。为什么我要把这些事情都事先记录下来呢?它们并不算复杂,彼此之间又有所联系,一个正常的大脑是完全可以记住并处理这些数据的。

  我很快得出了一个结论:我健忘。

  我不能记住它们,害怕忘记它们,所以才需要一个本子和一支笔。

  但当时,我并没有立刻沮丧起来。我想,除了我,另外两个编辑也是这样的。说不定,大部分忙碌的编辑都是这样的。可是过了没多久,又是一天,我发现我的笔丢了。抽屉里没有,会议室的桌子上也没有,问了其他人,都说没看见。

  我这才真正沮丧起来。因为就是刚才,我还看见,还用过那支笔,仅仅是一个小时,或者更短的时间,它就不见了。而我完全想不起来究竟把它放在什么地方。

  然后,我就去财务那里领了一支新的。但是没过多久,这支新的也丢了。这个我没好意思对财务说,只好从家里拿来一支。可想而知,这支笔也丢了。丢到后来,我也就认了。我也曾经反复对自己说,不要再丢了,用完笔要好好的放进抽屉。笔放进上层,稿子和杂志放在第二层,抹布之类的杂物放进第三层。这样总算有规律了吧,总算好记了吧。

  但我还是丢。具体丢过什么,我现在也不太想得起来了(天啊,我是多么健忘),但我记得我健忘。也不知道怎么搞的,就是再小心翼翼,再怎么反复叮咛,哪怕是99件事情都记得了,总还是会忘记一件。这种情况真是让我懊恼不已。

  最惊险的一次,是把银行卡忘在了提款机里。甚至离开前,听见提款机滴滴的响,都还没明白过来它究竟在响什么。我走出了大概五六十米,突然觉得自己忘记了点什么,然后猛然回头,就往提款机那里跑。跑到跟前,看见自己的卡插在上面,四下里一个人也没有。才暗叫了一声好险,把卡拔出来。

  最不可思议的是,我在玉林住了有两年左右,到现在也还记不清楚这里的路。除了玉林南路,玉林中路,玉林北路,玉林东路和玉林西路(这个也是凭东南西北才记得清的),剩下的路一概不知。我也想不明白(别人也想不明白),走都走过那么多遍了,怎么就是记不住呢。直到上个月,我才明白芳草街是哪条街。所以要声明的一点是,我的路痴并不总是分不清方向,大多数只是健忘而已。

  而健忘过的人会知道,这简直就是一个终生难以摆脱,根本没有解决办法的问题。比如,我出门前会仔细想一遍,手机带了没有,钱包带了没有,然后检查,发现都带了,但是出门走了很远,才发现今天要去复印的东西没带,又或者要去邮局,什么都带了,偏偏邮箱的钥匙没带。而且出门前,还想了一下,嗯,家里有人,不用带钥匙。但却忘了邮箱钥匙就是栓在家门钥匙上的。这个相同的错误,我犯了两次,后来就再也不敢把钥匙从包里拿出来了,但是这样,我又经常在换包的时候,忘记把钥匙也换过来。

  所以独居对我来说是十分危险的。最危险的不是健忘,而是根本忘记了自己健忘。其余的,比如洗完衣服以后,直到第二天才发现,衣服还在洗衣机里放着,这都算是小事了。

  那么,这也许算不上解决方法:每次因健忘而发生某个事故的时候,就对自己说一句,反正不忘记这个,也总会忘记那个的。这样就行了。

  虽然我常常健忘,但总还算是能安慰自己。我是这样想的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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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,女,1981年万圣节前夜生于湖北。当过编辑、自由撰稿人、电台DJ、业余演员以及神出鬼没的都市游民。现隐居于成都某处,行踪不明。目前出版有小说《魂行道-湖滨鬼舍》。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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